交警提醒:雨雾天气笼罩 安全行车很重要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9-23 15:40:03 责任编辑:李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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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9月23日讯(记者李为华)自9月18日以来,河北多日出现雾天,并伴有阵雨。能见度的降低也为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不便,据高速交警播报的路况看,一连几日来早起有雾都影响到了高速的通行,石太、石黄、张石、京沪等高速都出现追尾、冲撞避险车带等事故,那么在雨雾天气应该如何安全行车?看看交警都给您支了哪些招:

    正确使用灯光:白天也要开启雾灯、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坚持在右侧行驶,不要占用对方车道。遇浓密大雾时,要开亮防雾灯、小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低速慢行多鸣笛:雾中行车,视线模糊,视距较平时变短,为了避免追尾等事故的发生,应当把车速降低,同时多鸣笛,提醒过往车辆注意。

    安全行车:能见度5米以内不要行驶,选择安全路段靠边暂停,待大雾散去或能见度有了改善后,再继续行驶。行驶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太靠路边行车,以防不小心落入路侧的排水沟,或者与路边临时停车等待雾散的车相撞。

    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不可盲目绕行,要考虑到此车是否在等让对面来车。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鸣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

    高速行车注意事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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