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之中彰显英雄本色
记邯郸市开发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立福
他用无私的胸怀垒砌起文明的交通框架;他用真诚的情怀搭建起和谐的警民关系;他用博爱的感怀扶植起社会的困难家庭……他就是王立福,在一个平凡的岗位干出了一番不平凡的业绩。
王立福,男,1974年10月17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汉族,现任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
头顶警徽,满怀赤诚;风霜雪雨,笑迎春风。在交通管理这个工作岗位上,他十几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忠实地履行一个人民交警的职责。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8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2009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先进个人”。近年来,王立福更是被河北省公安厅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市局、支队记功、嘉奖,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并荣获邯郸市首届人保杯十佳交警称号。
爱岗敬业,依法办事
无私的胸怀,就是智慧与理性,用智慧分析忧患得失,用理性处理纷繁复杂。
由于长期在室外工作,王立福的黝黑脸庞是他多年历经酷暑严冬的见证。随着近年来城市机动车的骤增和道路资源的有限,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辛苦、劳累是可想而知的,王立福经常与同事们一起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有时甚至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吃饭不按时、牺牲节假日,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从来没有因为工作的辛苦和劳累而抱怨。但是,忙碌的工作却使他对家庭难以顾全,而他总是说:“我对家庭有愧疚但无悔,因为我头顶警徽,要为广大百姓谋安全,家人会理解我的,更会因我而骄傲。”
在执法战线上,王立福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天与民警战斗在一线。“凡是要求民警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凡是要求民警做到的事,自己首先要做到。”这是王立福的工作信条,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在工作中高标准,在生活中严要求,以榜样的力量来影响和带动其他同事。
同事对王立福的评价是:热爱本职工作,有一股强烈的工作欲,干起工作来雷厉风行,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从不拖拉、推诿扯皮。
由于开发区交警大队的辖区地处市政府、建设局等多个大型行政、事业单位驻地,在执法中,熟人说情的事情经常不断,但他坚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虚心接受内外监督,为维护良好的交警形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