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宝 邯郸交警支队车管所督察科科长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11-27 15:30:20  责任编辑:李建国

    王新宝,男,汉族,邯郸市大名县人,1965年12月29日生,现任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督察科科长。1996年1月进入邯郸市公安局从事公安工作,1999年调至邯郸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从事车驾管工作,至今已有15年。从事车驾管工作15年期间,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被评为“优秀”、多次被市局和交警支队评为“先进个人”和嘉奖、在2011年及2014年荣获“三等功”2次。

    一直以来,该同志在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支队的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所属队伍建设,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警。该同志积极主动配合所长、教导员工作,严格按照所党党总支的统一安排要求,带头工作,大胆管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抓管理,抓高效,抓便民利民,为全市车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一、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

    作为所督察科科长,主要负责全市车管系统、车管民警的警容风纪、全市车管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他始终要求自己站在队伍的最前列。品德端正,作风扎实,谦虚好学,并模范遵守组织、工作等各项纪律,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问题的影响,做到不为利所诱,不为名所惑,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警规禁令,时时刻刻做到自警、自省,坚持以“人讲称职,事争一流”为工作准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立场,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直以来,围绕中心工作目标,抓重点、攻难点、增亮点,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使所属的科室工作执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队伍管理

    对民警队伍中出现的一些“早、小、苗”问题,坚持早抓、真抓、主动抓的原则,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民警的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一线民警解决实际困难,化解思想矛盾,使他们能够放下包袱,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对于一些顶风违纪人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警示、教育全体民警,有力地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源头管理的督导,推进各项车管业务工作稳定发展

    该同志负责车管网上督察中心的管理工作,为做好监督信息中心建设,该同志建立完善各项监督规章制度,出台了《车管业务网上监督考核办法》,专门挑选了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公正廉洁的民警执行监督任务。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确保监督指导工作公正、公平。在督察工作中,从窗口民警在岗履职、警容风纪、服务态度及内务卫生等方面进行督导和考核,并将实时情况详细记录。同时,每天组织人员到各窗口实地抽查,加大对业务网点的监督指导力度。重点加强对权力密集型、利益密集型岗位的现场监督、查纠,全面压缩行政权力寻租空间。专门制定出台“五个一”、“四个制度”、“五个坚持”。“五个一”即:每天有登记:每天对信息监督情况认真登记,如实记载。一周一小结:每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并上报有关领导。一月一总结:按照百分制考核办法,参照日常信息监督登记记录对各车管窗口单位进行考评排名。一月一曝光:将每月信息监督情况制作成光盘组织民警、工作人员收看,起到警示作用。一月一督察:稽查科每月不定期对各车管窗口单位进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其整改。“四个制度”即:建立民警值班制度、建立档案制度、建立监控通报制度、建立考核制度。“五个坚持”即: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当好领导的参谋、对基层坚持认真指导工作、坚持廉洁自律、民警坚持在信息监督中公平、公正。从而促进民警遵纪守法,正确履职尽责、依法行使职权、高效快捷服务,全面提升车管队伍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车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针对工作中遇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多方想办法为群众排忧解难,耐心解答车户提出地问题,主动化解矛盾,调解执法纠纷、举报投诉120起,维护民警权益,挽回群众损失,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四、规范业务,强化管理,搞好文明窗口建设

    能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规范、制度,狠抓了业务管理,多次组织民警反复学习公安部令及其工作规范,多次深入窗口现场指导业务及操作要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地为所党总支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的作用,及时地调整工作思想,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汇报,确保各项车管工作没有出现任何问题。针对工作中遇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多方想办法为群众排忧解难,耐心解答车户提出地问题,主动化解矛盾,调解执法纠纷、举报投诉180起,维护民警权益,挽回群众损失,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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