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行那些事儿请您看过来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2015-01-14 09:16:04  责任编辑:李为华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1月1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后,1月12日(周一)凌晨6时起,石家庄启动机动车实施限行,每天限行两个号。今日是本轮限行第三天,限行尾号为3和8。近两天,不断有读者通过本报热线咨询一些限行的具体细则。昨天,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市交管局。

  关于限行时间

  根据修订后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如果机动车限行,各级预警信息由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石家庄市政务办公信息网发布预警通知,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不再搞突然袭击。同时提前1-2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途径向公众公布。也就是说,当紧急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至于何时取消限行,仍需等待相关通知。在没有接到相关预警通知前,或媒体没有公布取消前,按照公布的限行规则执行。

  关于限行措施

  根据修订后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Ⅳ级应急响应也就是蓝色预警时不限行;Ⅲ级应急响应也就是黄色预警时,限行措施为: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每天6:00-24:00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Ⅱ级应急响应也就是橙色预警时,限行措施是在Ⅲ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车牌尾号,周一至周五采取两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禁止货运车辆通行;Ⅰ级应急响应也就是红色预警时,限行措施是在Ⅱ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据介绍,Ⅱ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固定为周一1和6、周二2和7、周三3和8、周四4和9、周五5和0,不和北京一样一个季度轮换一次,而是固定下来,方便大家记忆。比如,如果你的私家车尾号是8,那么只在周三限行。

  关于主城区

  限行范围所指的主城区统一明确为三环路(含),东、南、西为三环路,北为古城路。各县(市)城区由各县(市)政府划定并公布。

  关于特殊车辆不限行

  预案中提到的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可以理解为公交车、出租车、救护车、消防车、统一制式的军警车。其他所有社会车辆,统一执行限行措施。

  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有关车辆限行措施中,军队、警务、执法(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牌号车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实施限行)除外,但早晚交通高峰外地车限行政策和有关限速行驶措施适用于上述车辆。

  外地车限行的具体规定是:工作日每日7:30-8:30和17:30-19:00,禁止进入二环路(不含)以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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