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子朔)夜晚,刚下班的小伙子赵某与高中生小李撞了车。小李受惊之下独自一人跑到警务站报警,待民警赶到现场时,赵某仍在现场等待。后经民警调解,赵某赔偿了小李50元现金。
1月12日22时30分许,高中生小李骑电动车沿中山路自西向东行驶,行至育才街西200米时,突然从南侧驶出一辆电动车,两辆车躲避不及撞到了一起。另一辆电动车的车主是一名20多岁的小伙子赵某,赵某当时刚下班,准备回家时,不小心与小李撞到了一起。2人均未受伤,只是电动车不同程度摔坏。
小李可能是受到了惊吓,事发后哭泣不止,赵某百般劝说,并提出赔偿,但小李哭着说:“你的确要赔钱,但我不知道该赔多少,我要报警。”赵某见小李坚持要报警,便告知师大警务站的位置,小李丢下车子,独自一人走到警务站报警。
师大警务站民警了解情况后,连忙带着小李赶到现场。所幸,诚实的赵某并没有趁机离开,而是留在现场看守车辆。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劝解小李,最终小李止住哭声,并表示接受赵某5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