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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7月21日讯(记者李为华 通讯员董文正)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大范围、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密勤务部署、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等科技信息系统作用,依法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一批无视交通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曝光一批群众关注、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势头,全面提升驾驶人文明规范驾驶的自律性。
整治重点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以下简称“飙车”);
2、饮酒后、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以下简称“酒驾”、“毒驾”);
3、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4、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5、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和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以下简称“加塞”)。
重点部位
1、涉暑道路;
2、环京高速公路、国省道路;
3、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通行条件较好、车辆流量较少的路段;
4、城市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交通流量大、违法多发、秩序较乱的路段和交叉路口;
5、群众投诉集中的秩序混乱路段。
重点人群
1、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性车辆驾驶人;
2、上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分达12分以上驾驶人;
3、有吸毒史和酒驾、毒驾违法记录的驾驶人;
4、拥有非法改装的“大功率”、“大排量”小型载客汽车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