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膀哥”签名露“马脚”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8-31 16:02:17  责任编辑:李为华

河北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李为华 通讯员曹春洁 李婷)近日,枣强交警在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时,一司机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逮了个正着,最后不但车辆被扣,还被一次性记了12分同时罚款2000元。

8月26日晚,枣强交警在肃临路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民警在对一辆牌照为冀T6S**7的红色众泰牌轿车进行检查时,司机光着膀子,身上飘来一股酒味,神情慌张。见此情况,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检测,检验结果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司机声称自己叫李某,在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司机一直说车是他一哥们的,驾驶证没有携带,行驶证登记车主为朱某。当司机在呼气检测报告上签字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司机签了一个“朱”字后马上划掉改成了李某,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查冀T6S**7车主的信息及照片,发现驾驶员与车主正是同一个人“朱某”,而朱某的驾驶证已被注销、扣留。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朱某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将车辆扣留。

 

相关新闻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