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推便民之举 缘何引来一片质疑?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10-23 08:35:31  责任编辑:王嵩

    10月13日,商丘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全面推行延时服务。要求工作日民警提前1小时到岗办理业务,即:工作日上午7:00到岗,下午视上班时间提前1小时到岗;下班时间只要有办事群众就不允许下班,直到为最后一名办事群众办理后方可下班。节假日、双休日民警实行轮休制,确保有民警在岗,确保群众能办成事。(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商丘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面向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全面推行延时服务的决定在网上一经发布,却引来一片质疑之声。截止到10月19日,在新浪官微“平安商丘”相关消息的近千条评论中,点赞者寥寥无几,许多网友对商丘市公安局“延时上下班”的做法不以为然。有网友提出:“基层民警本身工作繁多,压力较大,延时上下班如何保证民警正常休息权?”还有网友认为,硬性规定民警延时上下班没有法律依据,反而增加基层负担,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延时上下班规定的出台,其本意是出于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目的,延长上下班时间,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少费心,也是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体现。然而本是便民之举为何却受到诸多质疑?

    正如网友们评论的那样,基层服务窗口的民警也是人,也有父母妻儿,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照顾。按照《劳动法》、《公务员法》规定享有正常休息的权利。如果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工作日上午7:00到岗,下午视上班时间提前1小时到岗,等于变相剥夺了接送孩子上学,吃饭、休息的时间,而节假日、双休日还要轮休,陪伴家人的时间也被缩减,长此以往,势必会额外增加民警的生活压力和心理负担,试问一个长期处在劳累状态,情绪低落的基层民警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该如何保证?除此之外,要求服务窗口延长上下班时间,双休日不休息,那要不要发加班补贴?产生的额外成本从何处解决?有没有相关配套制度来监督管理?广大网友提出的这些问题不无道理,值得相关部门思考和回应。

    当前,群众对窗口单位不满意的地方主要在于“门不好进、话不好听、脸不好看、事办的慢”。解决这些问题,光靠“延时上下班”的做法是远远不够的,更要在改进服务态度,提升工作效率上多下功夫。譬如教育引导窗口服务人员提升服务形象,对待办事群众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摒弃“官老爷”心态,做办事群众的贴心人。简化办事环节,裁减多余材料,切实让群众少折腾,少费时,力争一次办清,不跑冤枉路。在这个过程中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只有领导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才能保证制度执行有力,干部群众服气。

    深入践行群众路线,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学会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群众的诉求,在制定决策、出台制度的过程中充分做到合理化、科学化、人性化,唯有这样形成的制度才经得起质疑,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点赞”。

(辛集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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