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考试科目自主报考邯郸开考

2016-03-31 09:33: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为华

河北新闻网3月31日讯(记者李为华 通讯员韩波)3月29日,邯郸市驾驶人考试科目自主报考开始运行,经一天的运行,情况良好。当天共有1744人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其中科目一参加考试人数635人,及格541人,及格率88%;科目二参加考试人数210人,及格126人,及格率60%;科目三参加考试,其中A2参加考试17人,及格15人,及格率88%,B2参加考试13人,及格9人,及格率69%,C1参加考试869人,及格663人,及格206人,及格率76%。

此次驾考改革是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进一步提升我市车驾管业务服务水平。省公安厅再次集中推出便民利民二十项服务措施中,其中之一就是我市首次驾驶人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e.122.gov.cn/)及电话、业务窗口等多种方式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和报考考试科目,大大改善了过去我市驾驶人考试大多通过驾校进行预约,方式单一,选择空间较小的局面。实施该项措施后,让驾驶人通过多种方式自主选择,极大的方便了驾驶人的报名考试。

全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服务措施涉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共有七项,除上述驾驶人考试科目实行自主报考以外,还有以下内容:

一、简易交通事故可以自助处理。对事实无争议且车辆可以移动的轻微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使用手机下载的事故e处理APP(交管与保险部门联合开发的软件),按照提示进行必要取证后,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到事故发生地理赔中心办理,无需报警。6月1日起,在石家庄、保定、邢台市试行,年底前全省全面实行。

实行当事人自助处理,民警无需出警,避免了因警力紧张出警不及时造成当事人长时间等待,及时清撤事故车辆,能快速恢复交通。

二、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一次预约自由选序。学员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实行一次性预约、自主选择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次序。

过去,驾驶人考试过程是逐科预约依次进行,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科目三考试。实施该项措施后,两个科目可同时预约,自主选择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次序。

三、驾驶人换证、车主验车短信告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的驾驶人和车主,可自动收到驾驶证临界换领、驾驶人临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临界检验的短信提示。

对驾驶证过期未换证、驾驶人过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综合管理平台2个月内自动发出1次过期未换证、过期未提交证明短信,提醒驾驶人抓紧办理;对机动车临近检验3个月内及过期未检2个月内,综合平台自动发出2次短信,提醒车主抓紧检车。这将有效避免驾驶人逾期未换领驾驶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带来的麻烦。

四、在县级交警大队自主查询、打印《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息记录》。对需要《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息记录》的驾驶人,可在县级公安交警大队自助查询、打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申请和审验道路运输从业资质、申请升级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申请校车驾驶资质和参加企业应聘活动时,均要求驾驶人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或5年内的安全驾驶信息记录作为前提条件。目前,《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息记录》需到公安交管部门多头查询,文本格式内容不统一,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并且有的需要到交警支队一级单位开具,十分不便。为方便群众,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信息、违法信息、事故信息整合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息记录》,在县级交警大队安装自助式查询打印一体机,向群众提供自助查询、打印服务。

五、进一步缩短机动车补发号牌办理时限。机动车(不含大型车)号牌灭失、丢失、损毁后补发号牌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设区市当日办结、县(市)2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4年,补发号牌时限已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现在各设区市车管所均安装有号牌制作设备,可当场制作;而大部分县(市)车管所没有号牌制作设备,2个工作日办结已是最低时限。

六、进一步缩短撤销被套牌车辆违法信息办理时限。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受理撤销被套牌期间的违法信息后,凡属于车型、外观特征明显不符或者车辆运行轨迹明显矛盾的,自受理之日起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

2014年,《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已将被套牌车辆违法信息撤销时限缩短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现在,进一步压缩中间审批环节和时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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