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公交车变身移动摄像头抓拍占用专用道

2016-05-31 16:29: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为华
自2016年6月1日起,每天7::00—20:00,在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平安大街(和平路至佳农市场)两个路段由公交车车载摄录设备对违法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的社会车辆进行抓拍、记录、举报。

    河北新闻网5月31日讯(记者 李为华)近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自2016年6月1日起,每天7::00—20:00,在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平安大街(和平路至佳农市场)两个路段由公交车车载摄录设备对违法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的社会车辆进行抓拍、记录、举报。

     两个路段为试点率先实施

    因当前地铁工程及道路改造多处施工,初步确定在裕华路和平安大街两个路段实施,今后待条件成熟后,全市逐步实施。

    率先实施的两个路段为: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和平安大街(和平路至佳农市场)两个路段,由公交车车载摄录设备对违法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的社会车辆进行抓拍、记录、举报。

     部分车辆依旧可以借道行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通勤车、校车、外地旅游车和10座(含)以上客车可借道行驶。

    公交优先 树立主导地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本着“公交优先”的原则,切实保障大多数交通者的出行利益。

    按照《河北省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公交车车载摄录设备对违法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的社会车辆进行抓拍、记录、举报。举报的影像资料经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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