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2016-06-02 08:47:56 来源: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为华

5月31日,湖南省发改委会同省交通厅召开全省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政策宣讲及提醒告诫会,对全省43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和救援服务单位负责人,解读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政策。

我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成本的80%左右制定。拖车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为:一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2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15元。二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3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0元。三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45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2元。四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50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5元。五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5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7元。

车载货物需要保管的,每立方米货物保管费按不高于仓库标准30%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运至停车场的货物,每立方米货物保管费按不高于仓库标准40%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翻落在路基内需使用吊车吊装的货物,收费标准以吊装货物重量对照相应车型重量核定,具体为:吊装2吨(含2吨)以下货物按一型车(10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装2吨-5吨(含5吨)货物按二型车(11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装5吨-10吨(含10吨)货物按三型车(18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装10吨-15吨(含15吨)货物按四型车(22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装15吨-20吨(含20吨)货物按五型车(25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装20吨以上货物按2800元/车次的标准收取。

人员转运费用可参照当地出租车收费标准或采取协议定价方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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