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湖南省治超办开始分片督导治超工作,督导采用“红黄牌”制,直接跟交通资金拨付和交通项目审批挂勾。
据了解,湖南省治超办组成7个督导组,负责对14个市州的治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指导,重点包括高速公路出入口治超情况、普通公路治超站点治超情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源头治超监管措施落实情况、非法改拼装货车处理情况、车辆运输车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科技治超推进情况等7个方面。督导至少两个月进行一次,按照“谁督导,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签发交(督)办清单。
督导结果作为平时检查成绩,纳入治超工作年度综合考核评定。对治超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治超效果不佳的地市(州)或县(市、区),湖南省治超办将酌情采取亮“红黄牌”的方式进行处理。被亮黄牌的地市(州)、县(市、区)必须开展3个月整改,整改期内暂停相关交通资金拨付及相关交通项目审批;被亮红牌的地市(州)或县(市、区)必须开展4个月以上整改,整改期间停止相关交通项目审批,取消整改期内的相关交通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