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有网友向河北新闻网咨询:“廊坊永清驾校在位于永清县城西姜屯村南建设的驾校训练场地,土地是否正规,有关单位说此地块属于建设用地,此地块已全部完成硬化。是土地完全失去了复耕的可能,希望有关部门给与关注。”
对此,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此案件我局于2018年7月份查处,该地块违法用地户是永清驾校,非法占用永清县大辛阁乡姜屯村集体土地,用于建教练场。
我局于2018年7月23日对该宗土地进行调查、测量,违法占地面积5333平方米,折8亩,占用土地为姜屯村集体土地。原地类为耕地,该地块不符合《永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此地块无土地使用手续,属违法占地。
我局于2018年7月23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国土资停字【2018】第546号);2018年8月24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国土资告字【2018】第54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永国土资听字【2018】第546号);2018年10月29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国土资罚字【2018】第546号)内容如下:责令违法占地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