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有网友向河北新闻网求助:“2016年5月,掘山头村民姜某在廊坊三河唐迴店村北,平香路西侧,占耕地约十亩建房硬化地面,耕地变得面目全非,三河市土地局虽立案查处,但是兴桓达驾校还是轰轰烈烈办起来了,2018年4月13日三河市法院裁定本案淮予强制执行,可是一年多过去了,政府还在沉默,驾校还再招生。为什么土地违法案件一到最后强制执行环节,就被束之高阁了呢?”
就网民反映掘山头村民姜某在三河市唐迴店村北平香路西侧占耕地约十亩建房硬化地面问题,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宗地原使用用途为汽车训练场。信访件中反映的掘山头村村民姜某,经查实是掘山头村村民姜某某。2016年,姜某某从张某某处承包该地,承包期为2016年至2024年共8年。2016年5月,姜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该土地上施工建筑。姜某某,男,黄土庄镇掘山头村人。该地位于黄土庄镇唐迴店村村北,四至为:东至沟,南至道,西至地,北至张某田,占地面积4.42亩。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保护区3.35亩,一般农地区1.07亩。地类为水浇地和村庄。实际使用用途为汽车训练场。
二、答复意见
姜某某占地施工,未履行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我局于2017年4月25日立案调查,2017年7月24日下达编号为三国土资行罚字(2017)第09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4月10日移送至三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4月13日三河市人民法院下达编号为(2018)冀1082行审266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现该宗地地上违建已拆除并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