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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桃城区一交警故意拖延处理警情

2019-08-09 09:39: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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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有网友向河北新闻网求助:“近日我的车在衡水桃城区一停车位正常停着,半夜一辆车撞了我的车后逃逸。报警后,交警介入处理,找到当事人并且鉴定责任后双方都无异议。但交警处警时以逃逸方不接电话为由,不予处理,故意拖延。”

接到投诉后,衡水交警支队立即派专人对此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2019年6月6日4时10分梁某某驾驶冀AY21**小型普通客车沿胜利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路庆丰街东50米许处时,撞到刘某某停放的冀T6S8**号小型轿车,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梁某某驾车逃逸。交警二大队做出事故认定:梁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某不承担责任。

责任认定出来后,刘某某领取了责任认定并按照规定取了车。梁某某没有领取认定书,事故处理人员多次打电话不通。事故处理民警将事故认定书通过邮寄方式邮寄到梁某某户籍所在地,后信件被退回。至今梁某某没有领取认定书及领取证件和车辆。

事故处理民警对当事人刘某某也告知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联系当事人前来处理该交通事故。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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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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