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打击整治食药犯罪专项行动开展,维护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东华路派出所深入摸排,广辟线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梳理地域性造假负面淸单,主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2020年7月12日, 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东华路派出所刑拘1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2020年7月4日10时许,王某报案称:2020年7月1日10时左右,其先后在石家庄桥西区广平街附近两处保健品店购买某款保健品。吃完后,身体发抖,腹泻。东华路派出所副所长田丙泉、民警赵雪松立即赶到受害人描述的两处保健品店,将店主张某某带到派出所询问,并从店内查获该款保健品7盒。
经有关部门检测,该保健品确属有毒有害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笫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张某某(女,36岁,河北石家庄市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事拘留。
民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药房购买药品,若发现异常,及时报警,不断增强共同参与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法治意识,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