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俭宏)11月14日上午,一辆车牌为冀C7XXXX的六轴货车驶入抚宁收费站绿通专用车道,司机将CPC卡和行驶证递给收费员,并告诉收费员车上装载的货物是苹果,要求享受绿通优惠政策。
收费员读卡后显示应交费2453元,按照验货流程立即通知疏导员验货。疏导员张浩、秦晓磊认真核验行驶证,发现该车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证件上明确标明“仅可用于运送不可拆解物体”,该车装载苹果,明显不符合规定,不能享受绿通优惠政策。疏导员告知司机,专门运输大件的车辆,不能装载散货,不能享受绿通免费政策。经过当班班长和疏导员的耐心解释,讲解绿通免费政策、规定,仔细解答了司机的疑问,收取了通行费2453元。
抚宁收费站始终保持治逃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逃费行为,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为“奋战120天,冲刺138”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