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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不可赦  莫让酒驾碾碎我们的幸福

2021-04-23 09:48: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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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两天我们集中曝光了一些醉驾入刑的案例,在给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警钟的同时,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自觉向酒驾醉驾说不,不仅自己不要酒后开车,也要劝说身边的人不要酒后开车,切记“酒后驾驶一时爽,出了事故悔终身”。真心希望今天曝光的这三起醉驾案例能够成为最后的警示案例...

案例一:遇交警检查男子驾车逃跑 一查竟是醉驾

2021年2月17日下午,河北高速交警唐山支队唐山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75公里,发现一辆冀C牌照小车正在应急车道上缓慢行驶。民警通过喊话要求司机到前方接受检查,司机非但不配合,反而加速逃离。考虑到司机或车辆可能存在问题,民警通过警灯警报和喊话器告知司机配合检查,但司机始终不肯停车,直至从京哈高速榛子镇口驶出高速来到102国道上,最终迫于压力才将车停在路边。

询问中,民警闻到该司机身上酒气很重,且称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通过网络查询得知司机郭某,驾驶证状态正常。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超过酒驾标准,随后的抽血检测结果结果显示为95mg/100mL,原来郭某抗拒民警检查,一路飙车,竟然是醉酒驾驶。

违法驾驶员郭某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1年3月12日被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因当事人不配合到案,目前已网上追逃。

案例二:醉酒上路 结果撞了

2021年03月24日00时,李某驾驶车牌号为冀A*****的小型客车,沿黄石高速行驶至黄石高速石家庄方向260KM+700M时,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尾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造成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在询问中得知,驾驶人李某前天下午在辛集喝酒后从晋州口上高速,但是什么时间上的高速?现在是什么时间?李某都一头雾水。因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随后的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为106.6mg/100ml。

驾驶人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1年4月12日被藁城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当事人已取保候审。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起诉。

案例三:冲冠一怒为前妻 结果半路被查醉驾

2020年11月15日夜间,河北高速交警承德支队鹰手营子大队民警在承唐高速李家营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行动,22时40分许,驾驶人李某永驾驶冀*****小型汽车行驶至李家营收费站在例行检查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行为,李某永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询问得知,李某永因与前妻发生争吵,喝了点酒后想着跟前妻当面说清楚,就自行驾车准备前往兴隆找前妻,不想在李家营下道口被民警查获。在医院进行的抽血检测中,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为99.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李某永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其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1月12日被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行二个月,处罚金一万两千元。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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