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资讯交管交警

石家庄市交管局落实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

2021-06-01 10:25: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河北新闻网6月1日讯(赵凡伊)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安部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5月10日,公安部通报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涉及车驾管业务共9项,自今日起,7项在石家庄正式实施,其他两项在9月1日后陆续开展。

一、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新措施”对比原有政策总体来说是“两减一增”:

(一)“两减”之一——减少考试项目

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二)“两减”之二——减少预约时限

1、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30日调整为20日。

2、对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40日调整为30日。

提示事项:

(1)只有已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才适用该措施。

(2)对于初次申领或者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增驾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保持不变,仍为取得学习驾驶证明40日后。

(3)该措施适用于6月1日以后申请预约考试的。

(三)“一增”——增加变更频次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

其他适用范围、转入或转出流程等要求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二、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为了适应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自6月1日起,分两个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一)网上代办服务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领驾驶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损毁换证8项网办业务,一次代办仅限办理单笔机动车或驾驶证业务。

亲友登录账户,为老年人代办业务的,需要系统对老年人进行实人认证,上传老年人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业务。

(二)窗口精细服务

车管一、二分所业务大厅已进一步优化业务导办服务,不仅配备老花镜、轮椅等便民设施,同时增设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部分县(市)级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也为老人开通了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最大限度便利老年人办事。

三、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自2021年6月1日起,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时,包括现役和退役人员,综合应用平台将自动核查、自动比对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信息。

四、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一)委托申请延期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二)恢复驾驶资格

2021年底前,因驾驶人在国(境)外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申请恢复驾驶资格。

车管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核查申请人出入国(境)信息,确认符合恢复驾驶资格的条件要求的,予以恢复驾驶资格。

五、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六、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七、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我市已实现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群众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启用除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外车型的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可以免予提交交强险、车船税纸质凭证。

为确保上述7项改革措施于今日顺利落地推行,我市按照省总队工作要求和部署,利用21日、22日和23日三天时间,对照省总队下发的培训资料,组织车管所、安检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驾校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掌握各项措施的办理流程和业务要求,并对照新措施要求,为全市各业务窗口,配齐办理业务所需的扫描仪等仪器设备,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对于在其他地市先行试点的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这2项措施,我市按照部局、省总队试点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我市已经全部完成,一是系统升级后,做好驾驶证电子化的测试准备工作;二是购买配备了扫描仪等专用设备,保证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实施时,能够按时、按要求传递电子档案资料。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全市掌握政策不走样,做到一个标准,准确执行,切实便民利民;加强督导检查,对车管分所、县级车管所、考试场和安检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王嵩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