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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交警唐山支队京哈高速玉田段“12.21”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结果

2022-01-27 10:46: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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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约谈企业负责人现场

河北新闻网1月27日讯(通讯员 邵立超)2021年12月21日,京哈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143公里+984米(唐山玉田段)发生一起涉及两人死亡、两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要求,河北高速交警唐山支队立即启动事故深度调查程序,成立“12.21”事故调查组,指导高速交警玉田大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并于近日约谈了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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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故现场

根据调查,2021年12月21日06时38分许,李某杰驾驶冀R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京哈高速哈尔滨方向143公里+984米处时,由最左侧车道向右强行变道,此时李某卫驾驶冀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至该处躲避冀R牌照小型轿车,导致冀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向左倾倒时与冀R牌照小型轿车相撞,随后冀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与同向护栏相刮撞后侧翻,造成冀R牌照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杰、乘车人蒙某文两人死亡,冀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李某卫、乘车人王某坤两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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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故现场

经过事故现场勘查、调查以及技术检验鉴定,高速交警玉田大队认定事故责任:冀R牌照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杰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且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之规定;冀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李某卫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60条第1款第2项,冀R牌照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杰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冀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李某卫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通过事故深度调查发现,肇事驾驶人李某卫所驾驶冀A牌照重型半挂货车所属单位石家庄市行唐县宏顺运输有限公司,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导致驾驶人李某卫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车辆上路,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因此,高速交警玉田大队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向其送达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分析事故成因,排查存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责任编辑: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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